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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時電子報 (2010-12-15)

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

 

工商時報【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】

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日宣布,為保障中低收入戶家庭無自有住宅者的居住權益,只要符合今(99)年度租金補貼審核資格之申請人,將全數給予租金補貼,不需要進行評點排序,也不受各地區分配戶數之限制。初估將有4萬5千多個家庭受惠,總經費約需19.5億元。

內政部表示,「整合住宅補貼方案」係自民國96年度開始辦理,主要補助項目包括租金補貼、購屋補貼以及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。補助對象以中低收入家庭為主,其中,租金補貼每月每戶最高可補助3,600元,最長補貼一年。

內政部表示,99年度租金補貼申請情形相當踴躍,原計畫補助2萬4,000戶,目前受理件數有5萬4千多戶,受理申請戶數已大幅超過預定辦理之計畫戶數,顯示民眾對於租金補貼的需求日增。為了擴大照顧弱勢民眾,經行政院核定通過,若以往年審核資料核准率83.24%來推估,總經費預估約19.5億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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